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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北部湾及环北部湾经济合作
中国地理概念的"北部湾"
是指北部湾海域的广东省雷州半岛、海南省西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沿海和越南的北部沿海地区。
为顺应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战略发展需要,根据2003年10月8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联合宣言》关于"中方将加大对'东盟一体化倡议'的投入,支持各项次区域合作,包括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的东盟东部增长区、东西走廊计划和柬埔寨、老挝、越南三国的'增长三角'在内的次区域合作,东盟也准备参与中国的西部大开发"的精神,"环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将中国、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文莱、印度尼西亚入到环北部湾次区域经济合作范畴,携手共建中国-东盟新的增长极,因此,这里的"环北部湾"实际是"泛北部湾"概念。
二、环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举办的背景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加快,环北部湾地区沟通中国与东盟经济合作的地位日益突出,该区域合作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日益凸显,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推动该区域合作与开发的要求也日益迫切。为了全面推进环北部湾区域经济和其他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拓宽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渠道,加速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努力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共同繁荣与共同发展,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民日报社、亚洲开发银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今年7月20日-21日在广西南宁共同举办"环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
三、环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举办的目的意义
旨在通过一年一度环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的举办,搭建一个长期性、开放式的研究、交流和宣传平台,促进环北部湾区域各相关国家和地区围绕资源开发、产业协作等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在国家及省区政府层面形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次区域合作机制,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推进注入新的元素,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积极扩大中国对外影响营造良好的理论和舆论环境。
四、环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的组织
1.主办单位。由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西部开发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民日报社、亚洲开发银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
2.承办单位。由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商务厅和自治区财政厅承办。
3.协办单位。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印尼、文莱六国的重要研究机构及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CIRD)。
五、环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的主题及主要议题
1、论坛主题:"共建中国-东盟新增长极"
2、论坛议题有三:"环北部湾区域合作的未来发展"、"环北部湾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与途径"及"环北部湾区域发展战略选择"。
六、环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宣传的重点
1、"环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的内涵、背景及举办本届论坛的意义;
2、"环北部湾区域合作"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及中国沿海经济未来发展新增长点打造的内在联系;
3、"环北部湾区域合作机制"建立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4、环北部湾区域合作的领域、途径及其对周边各方所蕴涵的巨大前景和发展机遇;
5、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放开发的优势、发展潜力及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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